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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涛 |

2023-06-15

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科技大学)阶段性考核材料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科技大学)阶段性考核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13678842058)。

 2021年度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山东科技大学).pdf

 2022年度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山东科技大学).pdf

 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科技大学)阶段性总结(2018-2022).pdf